卑诗省驱逐通知:截止期限与您的实际选择
更新于 2026年8月1日 · 加拿大卑诗省
卑诗省的驱逐通知不等于驱逐。它是一个对双方都有严格规则的程序的起点——而截止日期几乎比其他一切都重要。
租客:截止日期决定一切
每种通知类型都有一个争议窗口,印在通知书的第一页:
- 10 天通知(拖欠租金/水电费,RTB-30):5 天提出争议——或在 5 天内付清所有欠款,通知将自动撤销。留好凭证。
- 一个月通知(有因,RTB-33):10 天提出争议。
- 两个月通知(RTB-32Q,租客不再符合补贴住房资格):15 天提出争议。
- 三个月通知(房东或买方自用,RTB-32L/RTB-32P):21 天提出争议——这是长通知期类别中最短的窗口,也是最容易因误以为有 30 天而错过的一个。
- 四个月通知(拆除、改建或管理员自用,RTB-29):30 天提出争议。
如果您收到三个月或四个月通知,房东还欠您一笔钱。 房东必须在通知生效日期当天或之前向您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补偿(您也可以选择不支付最后一个月的租金作为抵扣)——《住宅租赁法》(Residential Tenancy Act)s.51(1)。此外,如果通知所述用途未在合理时间内实现——或者,除单位已被拆除的情形外,该单位并未真正用于该用途至少 12 个月——您可以申请追加相当于 12 个月租金的赔偿(s.51(2))。这是向住宅租赁局另行提出的申请,而且您无需证明房东撒谎:关键在于该单位实际发生了什么。
通过提交租客争议解决申请书提出争议——可通过住宅租赁局官网在线提交,或在 Service BC 办公室办理。申请费 100 加元(低收入者可申请减免)。一旦在期限内提交,您无需搬出,直至仲裁员作出裁决。
先对自己诚实。 如果您确实欠了租金,选择争议而不是在 5 天内付款,债务并不会消失——通常的结果是针对您的裁定加上驱逐令。争议程序保护租客免受不当通知的侵害;它不是一种购买您无权获得的时间的方式。仲裁员每天都看到这种策略,而且它会失败。
你绝对不能做的事: 错过期限后再声称通知不公平(已经太晚——接受已被推定);在争议开放期间停止支付租金(必须继续缴纳);或完全无视通知。
房东:程序就是一切
您只能以《住宅租赁法》所列明的理由终止租赁关系,并须使用正确表格:RTB-30 用于拖欠租金,RTB-33 用于有因驱逐,RTB-32L(仅通过 RTB 网络门户生成)用于房东自用。在无争议的 10 天通知期满后,直接申请程序(RTB-12L-DR)可让您无需参与式听证就获得占有令。
你绝对不能做的事——后果是真实的: 换锁、切断水电、拆门、丢弃财物或以恐吓手段逼迫租客离开,均构成非法驱逐。住宅租赁局(RTB)可命令您向租客赔偿(包括搬迁费用和临时住房费用)、恢复租赁关系,并可追加行政处罚。房东自用通知本身就要求您预先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补偿,须在生效日期当天或之前付清(《住宅租赁法》s.51(1))。如果您随后未在合理时间内实现所述用途,或该单位未被用于该用途至少 12 个月,仲裁员可命令您再赔偿相当于租客 12 个月租金的款项(s.51(2))——“搬入”住一个月后以更高价格重新出租,得到的正是这个结果。检验标准不是您的主观意图,而是您对该单位的实际处置。这个程序比您想要的要慢;但走捷径的代价远比等待昂贵得多。
无论哪方:不要凭猜测行事
RTB 争议解决页面详细解释了整个程序,对于紧急情况还有加急听证可供申请。有疑问时,在采取行动之前联系住宅租赁局或前往 Service BC 办公室——而不是事后补救。
常见问题
在卑诗省,我有多长时间对驱逐通知提出争议?
取决于通知类型:10 天通知(拖欠租金)为 5 天,一个月通知(有因)为 10 天,两个月通知为 15 天,三个月通知(房东或买方自用)为 21 天,四个月通知(拆除、改建或管理员自用)为 30 天。确切期限印在通知书首页——以该数字为准,立即行动。
我收到了拖欠租金的 10 天通知,还有机会补救吗?
有——在收到通知后 5 天内付清全部欠款,通知将自动撤销。保留付款凭证。5 天一过,这个选项就消失了。
如果错过争议截止日期会怎样?
将被推定为您已接受通知,必须在生效日期前搬出。这就是为什么截止日期比案情多强都重要。
房东可以换锁或处置我的物品吗?
不行。自行驱逐在卑诗省属于违法行为。只有住宅租赁局(RTB)才能在争议中终止租赁关系,只有法院执法官才能实际执行驱逐令。